競賽辦法
Guidel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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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及獎勵方式
Guideline&Awards
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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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,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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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,取消參賽資格,參賽者提交之所有資料,賽後不予退還,請參賽者自行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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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之初賽資料及決賽簡報,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,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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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研究主題或內容不得跨組參加競賽,可跨校組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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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,如作品說明書、簡報、成品等,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,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,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(包括活動紀錄、書面及網路展示成果等用途),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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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非營利、推廣之目的,參賽作品如獲獎,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(包含但不限於重製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)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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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、服務等,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、服務相似,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;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,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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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決賽為開放式口頭報告型式,若報告內容可能涉及各參賽者目前擁有專利或技術,機密性資料內容請自行斟酌呈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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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不得冒用、拷貝、仿冒、抄襲、數據造假。違反「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」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,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,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,獎金及獎狀如數繳回。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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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內文應為自行發想,創意來源可為各管道(報章雜誌、科幻小說、電影…等),唯作品書內文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,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,取消參賽資格,如已獲獎,則撤銷獲得之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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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將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。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、更正、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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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,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,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,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、廣編報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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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,如已獲獎,則撤銷獲得之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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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該組別賽程,出席狀況列為決賽評分項目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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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參與本競賽但未得獎之作品,業經修改精進後,得再次參賽,但應於作品內揭露參賽記錄、本次改進部分或審查委員評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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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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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以上未盡事宜,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,恕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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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參加報名者,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。